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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2-28 21:34
来源: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9-073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一次(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一次(九届二次)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9年12月20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杜铭先生、毕胜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拟受让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化工”)持有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医财务公司”)3%股权,收购股权交易金额为3,430.3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交易双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 第32号)的相关规定,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以交易标的最近一期(即2018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化医财务公司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化医财务公司7%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长风化工互为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10.2.1条规定,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杜铭先生、毕胜先生需回避表决。
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交易金额为3,430.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前,事先经过了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